平涼祁連山水泥有限公司新增年產60萬噸石灰石移動式破碎篩分站項
平涼祁連山水泥有限公司新增年產60萬噸石灰石移動式破碎篩分站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
建設單位:平涼祁連山水泥有限公司
編制單位:平涼永清環保技術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九月
建設單位:平涼祁連山水泥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董曄國
編制單位:平涼永清環保技術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丁天祥
建設單位聯系方式 編制單位聯系方式
聯系人:馬永強 聯系人:丁天祥
聯系電話:13993368909 聯系方式:18909335790
郵編:744024 郵編:744000
地址:平涼市崆峒區四十里鋪鎮 地址:平涼市崆峒區(西門坡)
洪岳村 西興花園3號樓1單元301
表一
建設項目名稱 |
平涼祁連山水泥有限公司新增年產60萬噸石灰石移動式破碎篩分站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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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名稱 |
平涼祁連山水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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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項目性質 |
新建 改擴建√ 技改 遷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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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地點 |
平涼市崆峒區四十里鋪鎮洪岳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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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產品名稱 |
砂石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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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生產能力 |
年產60萬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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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生產能力 |
年產60萬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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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項目環評時間 |
2018年4月 |
開工建設時間 |
2018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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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試時間 |
2018年7月 |
驗收現場監測時間 |
2018年7月24-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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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評報告表 審批部門 |
平涼工業園區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局 |
環評報告表 編制單位 |
甘肅創新環境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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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設施設計單位 |
平涼祁連山水泥有限公司 |
環保設施施工單位 |
平涼祁連山水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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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總概算 |
829 |
環保投資總概算 |
28 |
比例 |
3.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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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總概算 |
829 |
環保投資 |
28 |
比例 |
3.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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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收監測依據 |
(1)《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82號),2017年7月16日; (2)《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2017年11月20日; (3)《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2017年10月1日; (4)《環境監測技術規范》(大氣部分); (5)《環境噪聲監測技術規范》(HJ
640-2012); (6)《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污染影響類》(2018年5月16日實施); (7)《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監測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原國家環保總局,環發[2000]38號文附件); (8)平涼市環境保護局關于印發《平涼市建設單位自主開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驗收工作指南(暫行)》(平環發〔2017〕294號); (9)甘肅創新環境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平涼祁連山水泥有限公司新增年產60萬噸石灰石移動式破碎篩分站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2018年5月; (10)平涼工業園區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局《關于平涼祁連山水泥有限公司新增年產60萬噸石灰石移動式破碎篩分站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平工安監環保發〔2018〕44號),2018年5月29日; (11)相關國家環境質量標準,污染物排放標準,方法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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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收監測評價標準、標號、級別、限值 |
驗收執行標準選取平涼祁連山水泥有限公司新增年產60萬噸石灰石移動式破碎篩分站項目環評階段經環保部門批復文件確認的各項環境保護標準。 (1)大氣 項目在生產過程中產生的粉塵執行《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4915-2013)中的濃度限值,見表1。 表1 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2)噪聲 廠界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即:晝間65dB(A),夜間55dB(A) (3)固廢 固體廢物排放執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及2013年第36號公告中的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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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年產60萬噸石灰石移動式破碎篩分站項目
竣工環境保護的驗收意見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國令第682號)和《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的規定,按照《平涼市環境保護局關于印發平涼市建設單位自主開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驗收工作指南(暫行)》(平環發〔2017〕294號),2018年8月28日,平涼祁連山水泥有限公司組織召開了平涼祁連山水泥有限公司新增年產60萬噸石灰石移動式破碎篩分站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現場檢查會議。驗收小組由平涼祁連山水泥有限公司(建設單位)、平涼永清環保技術有限公司(驗收監測表編制單位)、甘肅中德檢驗檢測技術有限公司(驗收監測單位)及3名特邀專家組成(名單附后),并邀請甘肅平涼工業園區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局代表參加會議。
驗收小組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及其批復文件等,對本項目的建設與運行情況進行了現場檢查,核實了相關資料和數據,并召開會議聽取了驗收監測報告編制單位和驗收監測單位的匯報,經認真討論形成驗收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平涼祁連山水泥有限公司位于平涼市崆峒區四十里鋪鎮洪岳村。新增年產60萬噸石灰石移動式破碎篩分站項目建設于平涼祁連山水泥有限公司內,依托廠內原有廠房(建筑面積5000m2)進行建設;項目建設建設一個移動式破碎篩分站,內部分區建設原料堆場一個及成品堆場一個。項目建成后年產石灰石成品60萬噸,年生產粒徑為0~5mm、5~10mm、10~20mm、20~35mm石灰石各15萬噸;生產原料以汽車自自有礦山運輸至廠內,產品即產即銷,以汽車外運。項目建成后廠內新增勞動定員5人。本工程總投資829萬元,其中環保投資28萬元,占總投資3.38%。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平涼祁連山水泥有限公司委托甘肅創新環境科技有限責任公司開展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編制完成《平涼祁連山水泥有限公司新增年產60萬噸石灰石移動式破碎篩分站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2018年5月29日,平涼工業園區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局以平工安監環保發〔2018〕44號文件對該報告表進行了批復。本項目于2018年6月開工建設,2018年7月竣工后投入生產,生產期間設備及環保設施均運行正常。
2018年7月20日,平涼祁連山水泥有限公司委托平涼永清環保技術有限公司開展平涼祁連山水泥有限公司新增年產60萬噸石灰石移動式破碎篩分站項目環境保護驗收工作任務,平涼永清環保技術有限公司在現場勘驗的基礎上提出了竣工驗收監測方案,于2018年7月23號,委托甘肅中德檢驗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對本項目大氣、噪聲進行了驗收監測,平涼永清環保技術有限公司編制完成了該項目驗收監測表。
(三)工程(技改內容)變更情況
經現場核查,本項目建設內容及其規模與項目環評階段相一致,本項目在實施過程中未發生變更。
二、驗收范圍及驗收標準
(一)驗收范圍
本項目依托現有廠房布置石料加工生產線一條,新增勞動定員5人,屬于擴建項目。本次驗收范圍為新增石料生產線應配套的環保工程。
(二)驗收標準
根據項目環評及其批復文件(平環評發〔2017〕138號),結合項目屬于“廠中廠”的實際情況,確定驗收標準如下:
1、項目投入運營后現有廠界無組織粉塵濃度從嚴執行《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4915-2013)中表3標準要求(顆粒物: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0.5mg/m3);
2、項目投入運營后現有廠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限值(晝間≤65dB(A)、夜間≤55dB(A))。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本項目運行過程中生產用水主要為反擊式破碎機自帶抑塵噴淋系統用水及道路抑塵灑水用水。反擊式破碎機自帶抑塵噴淋系統用水及道路抑塵灑水用水全部利用,無生產性廢水產生。項目實施后,廠內新增勞動定員5人,新增生活污水依托廠內原有設施,經化糞池及污水處理站處理后排入工業園區生活污水管網,最終進入平涼城東生活污水處理廠。
(二)廢氣
本項目運營期廢氣主要為礦石加工設備產生的原料堆場粉塵、破碎粉塵、篩分粉塵、產品周轉裝卸粉塵和道路揚塵等。項目所有生產設備均安裝在全封閉式生產車間內,并在車間內分區布置原料堆場和產品周轉場,車間頂部安裝噴霧降塵設施,車間四角分別設置1臺霧炮機噴霧降塵。項目運行過程中,原料堆場粉塵、破碎粉塵、篩分粉塵、產品周轉裝卸粉塵受均在生產車間內逸散,在全封閉車間抑塵、車間頂部和車間四角霧炮機噴霧降塵的綜合作用下,在車間內很快沉降,向車間外部逸散的粉塵量很小。廠內及廠外運輸道路揚塵受多種因素影響,廠內配備1輛專用的抑塵灑水車,每天沿運輸道路灑水3次,可減緩道路揚塵。
(三)噪聲
本項目運營期噪聲主要為礦石加工過程中反擊式破碎機、篩分機、傳輸設備等設備運行時產生的噪聲。項目主要生產設備布置在全封閉式生產車間內,設備安裝基礎減振基座,設備噪聲經聲源治理、全封閉車間屏蔽污染防治可分為兩個方面:一是控制聲源;二是從傳播的途徑上控制噪聲。具體措施主要有通過基礎減振、建筑隔聲來降低噪聲對環境及周圍居民的影響,在基礎與設備連接處作減振處理,降低噪音。
(四)固體廢物
除塵器捕集的粉塵可同原料一并進入喂料斗,繼續回用于生產;礦石進入振動篩,篩選不合格(粒徑過大)的廢石料通過提升皮帶返回喂料斗則后重新利用;本項目生活垃圾統一由廠內集中收集后,運至當地生活垃圾集中堆放點,由當地環衛部門統一處理。
五、污染物達標排放情況
(一)廢氣
根據驗收監測結果,本項目建成運行后,現有水泥廠廠界總懸浮顆粒物最高排放濃度為0.189mg/m3。項目建成運行后,現有廠界無組織排放濃度符合《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4915-2013)表3中無組織排放監控點濃度限值(顆粒物≤0.5mg/m3)要求。
(二)廢水
根據現場勘察,石灰石料生產加工過程不用水,項目運行過程中車間頂部噴霧降塵、車間四角霧炮降塵,降塵水部分進入產品,部分自然蒸發,不產生生產性廢水。新增勞動定員5人,產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廠內原有設施,經化糞池及污水處理站處理后排入工業園區生活污水管網,最終進入平涼城東生活污水處理廠。
(三)噪聲
根據現場勘察,項目生產設備全部布置于生產車間內,生產設施均設有基礎減振基座。根據驗收監測結果,項目投入運行后,現有水泥廠各廠界噪聲晝間、夜間均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限值。
(四)固體廢物
反擊式破碎機處設有2臺脈沖式布袋除塵器,該除塵器捕集的粉塵可同原料一并進入喂料斗,繼續回用于生產;篩選不合格(粒徑過大)的廢石料通過提升皮帶返回喂料斗則后重新利用,全部回用于生產;生活垃圾統一由廠內集中收集后,運至當地生活垃圾集中堆放點,由當地環衛部門統一處理。
六、驗收結論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國令第682號)和《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驗收小組認為:平涼祁連山水泥有限公司新增年產60萬噸石灰石移動式破碎篩分站項目工程環境保護手續齊全,基本落實了環評報告表及批復的要求,運行期在廢氣和噪聲方面采取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污染防治措施得到落實,污染源及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驗收小組同意該項目通過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七、要求與建議
1、按照平涼市2018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要求,盡快補充建設出入車輛清洗平臺,避免車輛帶泥上路;
2、做好各類環保設施的維護管理,確保各類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
八、驗收人員信息
驗收人員信息見附表。
平涼祁連山水泥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