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公司廉潔風險防控工作進入試運行階段
發布日期:2017-06-30作者:jtdqgzb點擊量:3580次
本網訊(王普)從2015年,青海公司作為公司系統廉潔風險防控試點單位之一,在全公司內啟動開展了廉潔風險防控創建工作,經過一年半的創建,青海公司廉潔風險防控工作初見成效,進入試運行階段。
創建初期,青海公司編制了廉潔風險防控手冊,并下發了《廉潔風險防控體系實施辦法》,辦法總共分6章24條內容,分別為總則、主題責任、運行與控制、考核與評價、責任追究和附則,每章都對廉潔風險防控如何操作和運行進行細致的劃分,有效提升了廉潔風險防控工作的操作性。
創建期間,青海公司結合每一個單位、每一個崗位的工作職責,以強化管理為目的,以防止風險為核心,組織和動員包括青海銷售公司、湟中商砼公司在內的隸屬青海公司13個部門(單位)的53個崗位的職工梳理自己的工作職權,確保了橫擴到邊、不留死角。以股份公司的內控體系為根據,按照權責對應的原則,重點梳理了人、財、物等關鍵崗位、重點人員的職權,摸清權職底數、界定權職范圍,編制了公司《職權目錄》表單、排查表和權利運行流程圖,形成了青海公司的權利清單。根據各單位的權利清單,公司通過崗位自查、同事幫查、集體議查、組織核查等途徑和方法,重點查找了個人崗位、部門職權、單位職責三個層次和高級管理崗位、中級管理崗位、一般管理崗位和操作技能崗位四個層面在思想道德、制度機制、崗位職責、工作流程、外部環境等因素造成的廉潔風險,并根據這些特點制定了三個層次、四個層面的風險點192個,對風險的程度進行了高中低三個層次定等分級,形成了青海公司的廉潔風險點防控目錄。同時,根據風險層次,確定了風險點由誰負責監控,并針對防控的特性完善了考核評價制度,對照防控體系的有關內容對人財物、管理人員、職工在工作中未嚴格按照防控體系要求的內容進行工作的進行考核和處罰,并對監管部門和負責人進行處理,彰顯了廉潔風險防控體系的權威性。
青海公司黨委、紀委要求,在工作中要對風險管理堅持動態管理,要融入到重點領域、關鍵崗位,經常評估、監控。特別是要緊密結合對關鍵崗位和重點人員的紀檢監察考核、廉政教育培訓、思想政治建設等工作的開展,將廉潔風險防控管理日常化,增強廉潔風險防控工作的生命力和影響力,提高廣大職工廉潔從業的水平,有效發揮防控體系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