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
發布日期:2010-05-04作者:jtjszx點擊量:5080次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關于修改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
實施辦法》的決定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實施辦法》作如下修改:
一、第八十六條第一款修改為:“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標志由‘企業產品生產許可’拼音Qiyechanpin Shengchanxuke的縮寫‘QS’和‘生產許可’中文字樣組成。標志主色調為藍色,字母‘Q’與‘生產許可’四個中文字樣為藍色,字母‘S’為白色。標志的式樣、尺寸及顏色要求見附件6。”
二、將附件6中的“質量安全”修改為“生產許可”。
本決定自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實施辦法》根據本決定作相應的修訂,重新公布。
附件6:
標 志 式 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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